来源:极速体育极速体育直播NBA季前赛 发布时间:2025-12-22 09:50:28
促进西部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有利于将西部地区的清洁能源优势转变为绿色低碳发展优势,提升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推动区域产业—能源协调发展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国内大循环建设和实现低碳高水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应用推拉理论,构建东部、中部产业转移指标体系与西部产业承接能力评估体系,确定主要转移、迁入省份及需调整的产业,分析区域产业—能源耦合协调发展策略,包括向西部能源富集区转移、推动技术升级、优化区域分工,以及加强政策统筹、加大科学技术创新、完善市场机制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支撑措施。
在努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背景下,实现产业碳中和需要从能源供给与产业布局两方面统筹规划。我国东部能源需求旺盛但风光发电发展受限,西部新能源丰富但用电需求不足,且大规模、远距离、跨区域电力传输仍需考量建设成本和安全性。因此,亟须推动产业合理布局,促进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形成东、中、西部产业—能源协调发展格局。
我国清洁能源资源禀赋与需求在空间上呈逆向分布,西部地区风光水等清洁能源资源富集,集中开发后不能就地消纳平衡,需要大规模外送。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白准确地提出,加快“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建设。目前,我国正全力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新能源开发。西部地区的“沙戈荒”拥有广阔的土地资源、丰富的太阳能辐射条件、得天独厚的风能开发条件以及较低的土地开发成本,随着风力、光伏发电技术的慢慢的提升,为光伏、风力发电的规模化开发提供了广阔空间。截至2024年底,我国集中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超过5.1亿千瓦,其中新疆、内蒙古和河北均超4千万千瓦,位居前列;青海、甘肃分别接近4千万千瓦、3千万千瓦。2024年,我国风电装机量达到5.2亿千瓦,其中内蒙古、新疆、河北和甘肃的装机量较高,分别占全国总装机量的16.5%、9.0%、7.3%和6.2%。然而,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比来说较低,用电需求相对不足,尤其是在一些人口较为稀疏的地区,电力消纳能力与清洁能源生产能力之间有显著的不匹配。
东部地区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其经济密度高、能源需求量大,但受限于土地资源稀缺、自然条件不足以及环境承载力趋近饱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逐步发展面临巨大瓶颈。东部地区大规模建设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设施所需的土地空间难以获得,而更高的单位土地开发成本进一步抑制了其在这一领域的竞争力。目前,东中部地区集中了全国2/3以上的煤电,严重超出环境的承载能力,由于清洁能源外送通道不畅,致使四川、甘肃等清洁能源富集大省的富余电力无处消纳。同时,东部地区环境约束严格,能源生产与用能结构的优化转型迫切。为实现区域内部的碳中和发展,亟须通过产业体系调整实现绿色发展。
此外,目前我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储能设施建设与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建设尚不匹配。特高压输电技术虽然发展迅速,但依然难以满足长期大规模清洁能源输送的需求,同时还需考虑电网安全性与建设成本等挑战。因此,需要推动产业的合理转移来形成东西部产业—电力互补性发展格局:西部利用光伏、风力发电资源承接产业,东部进一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说明,要保障中国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可靠安全和防范金融风险,还须解决许多重大问题,因此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转型、更为安全的发展。
2024年8月,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全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明确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实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十四五”重点领域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取得积极进展,2025年全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十五五”各领域优先利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2030年全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有力支撑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我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0.17亿千瓦,历史性超过了火电装机。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精确指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加强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保障能源安全,一系列政策从供给、消费、技术、市场机制等多维度发力,为清洁能源蒸蒸日上筑牢政策基石。
过去,各地电力消纳与外送体系尚不成熟,缺乏统筹指挥,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导致区域发展割裂,资源难以流通,缺乏统筹协调,供需尚不匹配。部分地区忽视了自身发展对别的地方的负外部性影响,带来地区性能源供给不足,产业高质量发展停滞等问题。
为破解区域能源发展困局,国家积极布局,从政策层面指明方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区域间能源协同合作。《“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着重强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与跨省区能源输送网络布局,促进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为关键举措,督促各地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合理规划产业与能源发展路径,实现二者深层次地融合与协调共进,为区域产业—能源耦合协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与行动指南,促使各地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模式,推动产业与能源在协同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研究应用推拉理论,构建我国东部、中部产业转移指标体系与西部地区的产业承接能力评估体系。根据各省“十四五”规划中对建设中大型新能源基地的定位,以及电力消费能力与清洁能源生产能力的差值大小,将北京、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山西、江西、广东、福建、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河北、天津作为主要产业转移省份(为行文方便,本文提到的省份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各省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基地年最大净减碳潜力,将新疆、青海、甘肃、西藏、内蒙古和宁夏作为主要产业迁入省份;并根据制造业行业2022年单位产值能耗强度排行,将位列前五位的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以及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确定为亟须转移产业。其后,综合分析东部和中部各省份产业外迁、转移进入西部省份的策略,提出服务西部清洁能源就地消纳的具体产业空间布局调整和支撑政策建议。
为测度东部和中部省份产业迁移综合推力,聚焦东部、中部地区资源密集型产业,选用地区产业关联度、产业区位商、产业对外依赖度构建指标体系。
第一类核心指标为产业关联度。产业关联度测度的是一个地区产业与已有的产业体系的关联密度。产业关联度越高,代表该省份的产业在本地的嵌入性越强,退出与对外转移的阻力越大。该指标在计算过程中这样实现:假设两个产业常在一个地区同时表现出显性比较优势(RCA),则这两个产业可以看作相互关联。这种产业间关系的代理变量能表达为:
式中:φij是i 、j产业在城市C中同时具有显性比较优势条件概率的最小值;RCAc,i是C城市i产业的显性比较优势,若其值大于1,则表明i产业在城市C中具有显性比较优势;CorpNumc,i是C城市中i产业的公司数。如果一个产业与本地现有的优势产业关联越密切,则表明产业在当地的嵌入性越高。产业的关联度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densityi,c为产业在C城市的关联度,xj,c表示C城市的j产业有没有显性比较优势,若有则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第二类核心指标为产业区位商,以及环境规制强度。产业区位商反映的是一个地区产业的规模,产业区位商规模越大,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能够代表当地的碳减排压力越大,地方政府出于环保考虑对于转移这一产业部门的意愿越强。与此相似,如果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越强,表明地方政府越具有转移产业的意愿。
第三类核心指标为产业外贸依赖度。产业在东部地区的外贸依赖度越强,这一些企业就越不倾向于迁移,因为它们需要维持与国际市场的紧密联系,同时享受东部地区提供的经济、技术、政策等多方面优势资源。产业外贸依赖度表示为:
Exportic是产业产品第i个部门的出口贸易总额,GDPc是C省的生产总值。
第四类核心指标为产业能耗。地区现有的产业能耗状况是测度产业转移综合推力的重要指标。能耗越高,表明地区的碳减排压力越大,地方政府出于环保考虑对于转移这一产业部门的意愿越强。研究选用CEADs数据库的产业能耗数据来进行计算。
其后,使用熵权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熵权法是用于确定各项指标权重的常用方法,该方法通过计算各个指标的信息熵以确定其权重,公式如下:
聚焦资源密集型产业,加权得到东部和中部地区各省份各行业的产业综合推力,图1结果只选取推力得分前十名的省份。
受到产业间特性和区域经济结构的差异性影响,各省份在不同产业的转移综合推力评价结果呈现显著差异。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中,部分省份如河北、江苏、山东的综合推力得分较高。在“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由于其较高的产业单位能耗,江苏综合推力得分表现突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在山西、河南、河北等资源富集省份的得分明显高于其他省份,显示产业转移推力与区域资源禀赋之间的高度相关性。
将某省份在分产业推力排名处于前30%的行业设置为主要转移行业,推力超过平均值但位于30%之后的行业设置为次要转移行业,总结出各省份产业转移具体调整策略。如果某省份所有行业均不符合上述排名规则,则取其推力排名最高的行业为次要转移行业。
为测度西部省份的产业综合承接能力,选用地区产业关联度、地区产业向中亚国家出口产品贸易额占比、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地区土地资源承载力、地区城市化率、近5年GDP增长率和2022年地区GDP构建指标体系。
其中,产业关联度越高,表明地区将要承接的产业与地区已有的产业关联越强,则越有利于承接地承接东部和中部省份转移的产业。地区产业向中亚国家出口产品贸易额占比越高,表明这个地区对于在中国与中亚贸易中的地位越高,越有利于承接对应产业,成为中国-中亚贸易通道的枢纽地区的潜力越强。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地区GDP、地区城市化率和近5年GDP增长率反映了承接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吸引产业进入具有正向作用。地区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反映了地区能够承接的最大产业转移量,承载力越大越有利于产业转移进入。对各省土地资源承载力的计算,选择地区人口规模、地均GDP产出、地区已有的建设用地面积、地区生态保护面积等指标加权测度得到。
使用熵权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之后,加权得到西部各省份分行业的产业综合承接能力。
聚焦各单项产业承接能力评价结果,新疆对于五个行业的承接能力均表现强劲。作为我国与中亚及其他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重要通道,新疆在出口贸易中占了重要地位,和中亚国家贸易往来十分密切。此外,新疆作为我国面积最大的省份,拥有丰富的能源、矿产和土地资源,使其在冶金、化工、矿物制品等多个产业的承接能力上有着非常明显优势。内蒙古的承接能力同样表现突出,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位居榜首。凭借较高的产业关联度和中亚出口产品贸易额占比,内蒙古对其余各行业的承接能力均处于第二位。甘肃和宁夏在各行业的承接能力均较为平衡,具有一定优势地位。
出台税收优惠、电价补贴、用地支持等政策,鼓励资源型、传统制造业企业在光照、风力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投资建厂,促进产业集聚和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助力企业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东、中、西部协调发展。
鼓励企业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发展循环经济,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废弃物再生利用,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支持资源型、传统制造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展高的附加价值、低能耗的新产品和新工艺,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避免“一刀切”、同质化,减少过度的“内卷式”竞争。加强区域合作,建立跨区域产业合作机制,促进资源型产业、传统制造业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地布局,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完善市场机制,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根据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带领企业合理选址、优化布局。
牢牢把握高水平发展第一个任务,更好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不断将我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展优势转化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优势,积极完善有利于清洁能源发展和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根据清洁能源发展实际,及时完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支持光伏、风力发电和配套产业调整的法律和法规,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能源、工信、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政策合力,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效果。
加大光伏、风电、储能技术和资源性产业节能减排技术的科研投入,推动领域内关键核心技术不断实现重大突破和产业迭代升级。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专业人才,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促进产学研用深层次地融合发展,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我国在光伏、风力发电产业和绿色低碳产业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提升清洁能源的就地消纳能力和跨区域调配能力,逐步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价格机制改革,逐步取消对传统能源的隐性补贴,加快完善新能源的价格形成机制,充足表现环境和社会成本。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标准,在光伏、风力发电基地项目,以及资源性产业、传统制造业企业审批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快速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和多能互补。加强环境监视测定和执法,健全环境监视测定网络,加大对生态破坏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全社会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穆恩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贾若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员)